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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2018年全国计划内室内排球比赛的通知

2017-11-01 中国排协

各省市体育局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排球中心)年度竞赛工作计划,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单位。

  一、符合条件、有意申办的单位,请接此通知后,依据《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竞赛计划》和《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2)准备申办材料、正式来函申办。

  (一)填报提交《比赛申办表》(见附件3);

  (二)提交申办材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申办地所在省市体育局同意申办的函;

  2.申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单位)的申办函;

  3.符合承办条件的城市概况及抵离机场、高铁和火车站信息;

  4.符合承办条件的竞赛场馆信息;

  5.符合承办条件的运动队和技术官员驻地酒店信息;

  以上函件和材料请加盖公章,通过快递邮寄方式,于2017年11月10日(周五)前上报排球中心。

  二、评审办法与程序

  (一)2017年10月成立中国排球协会赛事评审专家组。由主办方、参赛队、地方排协及技术代表等四方代表组成赛事评审专家组;

  (二)11月10日后,专家组严格遵循赛事承办标准和要求,对申办单位进行评估评审;

  (三)如果同一个赛事出现超过两家及以上的申办单位,将视情况在京召开申办单位工作协调会,由专家组在对申办材料进行评估评审的基础上,结合申办单位的现场陈述补充,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择优评选出每个赛事的承办候选单位;

  (四)评选出的承办候选单位上报排球中心审核;

  (五)11月21日(周二)在排球中心召开赛事申办工作协调会,确定承办单位。

  (六)申办结果对外公示。在中国排球协会官网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排球中心和承办单位共同签署办赛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竞赛计划

  附件2.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条件和要求

  附件3.比赛申办表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魏胜凡

  电话:010-8718353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排球中心竞赛部

  邮编:100763

排球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