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2018年全国计划内室内排球比赛的通知
2017-11-01 中国排协
各省市体育局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排球中心)年度竞赛工作计划,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单位。
一、符合条件、有意申办的单位,请接此通知后,依据《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竞赛计划》和《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2)准备申办材料、正式来函申办。
(一)填报提交《比赛申办表》(见附件3);
(二)提交申办材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申办地所在省市体育局同意申办的函;
2.申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单位)的申办函;
3.符合承办条件的城市概况及抵离机场、高铁和火车站信息;
4.符合承办条件的竞赛场馆信息;
5.符合承办条件的运动队和技术官员驻地酒店信息;
以上函件和材料请加盖公章,通过快递邮寄方式,于2017年11月10日(周五)前上报排球中心。
二、评审办法与程序
(一)2017年10月成立中国排球协会赛事评审专家组。由主办方、参赛队、地方排协及技术代表等四方代表组成赛事评审专家组;
(二)11月10日后,专家组严格遵循赛事承办标准和要求,对申办单位进行评估评审;
(三)如果同一个赛事出现超过两家及以上的申办单位,将视情况在京召开申办单位工作协调会,由专家组在对申办材料进行评估评审的基础上,结合申办单位的现场陈述补充,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择优评选出每个赛事的承办候选单位;
(四)评选出的承办候选单位上报排球中心审核;
(五)11月21日(周二)在排球中心召开赛事申办工作协调会,确定承办单位。
(六)申办结果对外公示。在中国排球协会官网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排球中心和承办单位共同签署办赛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全国室内排球竞赛计划
附件2.全国室内排球赛事承办条件和要求
附件3.比赛申办表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魏胜凡
电话:010-8718353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排球中心竞赛部
邮编:100763
排球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