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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分区赛(湖北宜昌站)竞赛规程

2017-04-06 中国排协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气排球协会

  宜昌市体育局

  宜昌市体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宜昌市新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日期、地点:2017年5月5日-7日在宜昌市体育中心三峡1916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湖北、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陕西、青海、西藏、宁夏等,有意愿参赛的各行业体协。

  若出现报名不足,由承办单位负责增补。

  六、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1、男子各组别及年龄:

  中年组:45—59岁组(1972年12月31日—1958年1月1日出生者)。

  青年组:24—44岁组(1993年12月31日—1973年1月1日出生者)。

  2、女子各组别及年龄:

  中年组:45—59岁组(1972年12月31日—1958年1月1日出生者)。

  青年组:24—44岁组(1993年12月31日—1973年1月1日出生者)。

  (二)参赛队伍:

  1、中年组(45—59岁)。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2、青年组(24—44岁组)。每队可报运动员8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3、各参赛单位每组限报3支队伍。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

  (二)持证参赛制,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赛区组委会统一制作“参赛证”,各代表队需持“参赛证”参加每场比赛。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各参赛单位须为本队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保险。如在本次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或者其他健康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对在报名或比赛过程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的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全国气排球联赛特殊规则。

  1、本次比赛:青年组采用4人制、中年组采用5人制。

  2、场地:长12米、宽6米,男子网高为2.10米,女子网高1.90米。男子青年组比赛,端线后一米增加一条跳发球限制线。

  3、比赛中的触网:比赛中触网即犯规。

  4、过中线: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即犯规。

  5、过网拦网:在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拦网。

  6、跳发球:允许跳发球。但男子青年组的跳发球必须在端线后一米处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踏及此限制线即为犯规。

  (三)比赛视报名队数,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赛办法。

  (四)参加该场比赛的运动队,比赛开始15分钟后(含15分钟)仍未到场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为21分,当20:20时,直至胜出2分为胜该局。第三局为15分,当14:14时,直至胜2分为胜该场。

  (六)采用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六)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设置。

  (七)按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大众排球竞赛器材管理规定执行,2017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官方比赛用球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公开征集使用的比赛用球。

  比赛用球为:深圳宇生富运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

  6001型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匾或奖旗。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队可冠名参赛。

  (三)取得中年组前5名的队伍、青年组前4名的队伍将获得参加2017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总决赛资格。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5日之前,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发电子稿至56728580@qq.com,各组的报名表按时间顺序录取,报名不符合要求视同没报。联系人:赵宇 联系电话:0717-6458429手机:18064233272。

  (二)运动员报到时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健康证明》;二张参赛者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同时交各队所有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时间含往返途中)。签署免责声明书。

  (三)各运动队于5月5日16:00时前至组委会统一安排酒店报到,16:00召开技术会议。5月7日下午比赛结束后离会。

  1.组委会统一安排酒店(含酒店食宿和赛场大巴)

  (1)峡州宾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8号,联系人:林征 电话13986756880;

  (2)民生酒店,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21号,联系人:孙书琴 电话13227286123;

  组委会统一安排酒店各队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80元(大会统一安排准四星级酒店及同等标准酒店入住含大会安排赛场到酒店的交通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担。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80元。

  2.组委会推荐自选酒店(自行往返酒店和赛场)

  (1)格林东方金东山酒店(准四星),地址:高新区港窑路58号;费用:210元/天(含早餐),联系人:阎经理13469824111(与赛场15分钟车程)。

  (2)葛洲坝宾馆(四星),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路3号;费用:230元/天(含早餐),联系人:艾经理13477123260(与赛场15分钟车程)。

  裁判员请于5月4日15:00时前到报到,(报到地点:丽橙水晶酒店,地址:胜利四路42号;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15071766920)。15:00召开裁判员会议。

  十一、仲裁、裁判员:由中国排球协会选派。

  十二、其他裁判员及辅助人员:由分区赛赛区选派。

  十二、经费:

  (一)比赛期间全部费用由各队自理,往返差旅费自理,超编人员如需入住组委会统一安排酒店,需按每人每天280元的标准交纳食宿费。

  (二)比赛期间如有申诉,必须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仲裁委员会,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则将申诉费退回。

  (三)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需缴纳10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赛会期间遵守赛会规定、无不良赛风赛纪的,比赛结束时退还保证金。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对本规程不明之处,可来电联系:宜昌市体育中心。联系人:赵宇,联系电话0717-6458429,手机:18064233272。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

  附件:1.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2.2017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分区赛(湖北宜昌站)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