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国青少年女排 希望之星 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2017-02-15 中国排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八一体工大队:
为加强我国女子排球后备人才培养,加强梯队建设,夯实女排后备人才基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决定在福建漳州举办全国青少年女排“希望之星”训练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4月21日-5月20日,4月21日报到,5月20日离开。
二、地点
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三、年龄规定
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
四、训练营参加人员
各单位推荐适龄运动员参加,要求所推荐人员个人技术水平较好,有发展潜力。
五、训练营活动安排
(一)运动员基本技术和身体素质测试;
(二)运动员文化教育活动;
(三)运动员训练和比赛活动。
六、经费
训练营食宿费由总局排球中心和派出单位共同承担。参加训练营活动的运动员差旅费、部分食宿费等由派出单位负担,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训练指导组成员经费、场地费等由排球中心负担。
七、装备
所有参加人员自备运动训练装备。
八、报名
(一)相关单位必须为参加本次活动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请于3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的报名表、运动员保险单发送到总局排球中心训练部指定邮箱。逾期不接受报名。
九、审核
排球中心于3月31日前组织训练指导组审核报名表,并组织相关专家到有关省市考核相关推荐运动员。4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在中国排球协会官网公布,审核通过的运动员请在规定时间报到。
十、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训练部
联系人:李国东
电 话:010-87183532 传 真:010-87183532
邮 箱:tylgd@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二)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李子江
电 话:13599560321 传 真:0596-2025322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42号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