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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2017年度国家男,女排球队和国家沙滩排球队奥运备战科技服务的通知

2016-12-27 中国排协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17年度国家男、女排球队和国家沙滩排球队奥运备战科技服务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科教单位:

  为做好国家男、女排球队和国家沙滩排球队2020年东京奥运会备战工作,解决国家队在备战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切实提高队伍的科学化训练水平,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排球中心”)拟向社会购买奥运备战科技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科技服务的研究方向及经费

  (一)国家男子排球队

  1、方向:国家男子排球队2020年东京奥运会综合攻关研究(含有体能训练方法和手段、主要对手技战术特点诊断分析、伤病预防与康复等内容)

  2、经费:15-18万元

  (二)国家女子排球队

  1、方向:国家女子排球队2020年东京奥运会综合攻关研究(含有体能训练方法和手段、主要对手技战术特点诊断分析、主要运动员专项技术特点的诊断、分析和改进等内容)

  2、经费:22-25万元

  (三)国家沙滩排球队

  1、国家沙滩排球队及其主要对手的技战术特点分析与诊断;经费:10-15万元

  2、高水平沙滩排球运动员体能诊断及训练;经费:5-8万元

  3、国家沙滩排球队运动员的心理训练与调控;经费:4-6万元

  4、国家沙滩排球队运动员运动损伤的监控与防治;经费:4-6万元

  二、对科技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

  体育科技服务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各类具有法人资质的科研院所、院校,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体育科技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三、对科技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排球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本领域专家等相关人员通过评审或评议后确定承接主体;

  (二)承接主体要与排球中心签订《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工作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合同书》需报总局科教司备案生效;

  (三)排球中心为承接主体进行科技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四)2017年度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购买体育科技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编制与使用。《合同书》中应有详细经费预算和测算依据;

  (五)承接主体和排球中心在《合同》中将明确具体的任务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突出承接主体的工作实效、队伍认可度、下队工作笔记、下队时间、数据档案的形成和管理能内容。科技服务团队相关人员下队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2/3;

  (六)承接主体应在每季度末将下季度的下队计划报排球中心,排球中心将同科教司根据下队计划,组织专家对科技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七)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结束后,科教司和排球中心对科技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委托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请有意向单位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购买科技服务申报书》(附件1)发送至邮箱gaiyangxian@126.com,排球中心将委托相关专家进行初步评审;

  (二)排球中心将于2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届时将通知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派项目负责人参加;

  (三)通过专家评审后双方将签订《合同书》(一式三份)报总局科教司备案。

  五、其他

  排球中心购买科技服务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购买体育科技服务管理办法》和《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盖洋

  电话:010-87183532

  传真:010-87183531

  国家体育总局排球中心购买科技服务申报书(附件一)下载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