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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排球联赛(2016-2017)媒体证件申领使用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0-14 中国排协

  各赛区、参赛俱乐部、各新闻媒体:

  为便于媒体记者前往各赛区进行2016-2017赛季中国排球联赛宣传报道工作,同时便于各赛区对媒体采访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现将媒体证件申领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通用证件。全国通用证件可在各赛区使用,由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办理发放,各新闻媒体记者可通过中国排协网上相关申领通道进行办理。

  二、赛区证件。赛区证件使用范围仅限于本赛区,联赛组委会将向各赛区统一提供媒体证件模板,证件制作、发放由各赛区、俱乐部自行负责安排,证件有效期自本赛季联赛开始,直至结束。

  三、赛区临时采访证。

  1.各赛区、俱乐部应准备充足数量的临时记者采访证件,以便媒体记者临时前往赛区进行正常采访所需。该证件为临时发放,原则上在每一轮比赛之前由媒体记者按需申请后发放,每一轮比赛结束之后由各赛区及时收回,可循环重复使用。

  2.主场新闻媒体记者需要申领赛区临时采访证件的,需与赛区相关负责人申领。跟随客队前往赛区采访的记者如需申领赛区临时证件的,需通过客队领队至少提前24小时向客队赛区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媒体证件申领者原则上须为国家正规新闻单位的记者(报刊、电视台、电台及网络),申领者需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且有年检标志的记者证;无记者证的,需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2.各赛区、俱乐部在联赛开始前需将上述媒体采访证件的版式及时通知场地组织、场馆安保等工作人员,使其正确识别证件权限,积极配合持证媒体记者所提出的正常、合理的采访要求。

  3.在本通知发布前赛区已自行制作采访证及临时采访证的,已制发的证件依然有效。本通知发布后,组委会将向各赛区提供证件模板,请各赛区参照模板制发证件。

联赛组委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