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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2016-06-16 中国排协

  

  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排球协会

  二、执行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三、承办单位:山东潍坊市体校

  四、比赛时间:2016年8月6日至8月15日(8月6日12点前报到, 8月15日离会)

  五、参赛单位 :

  (一)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所属会员单位

  (二)全国各省市排球传统校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人数

  报名人数:每单位限报男、女排各一个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名,运动员16名。

  参赛人数: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

  (二)参赛资格

  1、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健康证明还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2、参赛运动员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具有参赛校的正式学籍,且是该校在校在读学生。

  4、参赛运动员已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参加过全国U18排球联赛、锦标赛以上队员不得参赛(以学校名义组队参赛的除外)。以学校名义组队参赛的队在参赛前必须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根据教体秘[2014]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赛事管理的通知,鼓励体育特色学校或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查通过者(香港、澳门运动员除外)。

  6、参赛队必须以一所普通中学为参赛单位。 

  7、参赛教练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

  8、为加强监督,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在中国学生体育网(http://www.sports.edu.cn)予以公示。

  七、注册及报名办法

  (一)注册办法: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

  3、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完成注册工作,到达赛区后不予注册;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严禁参赛。

  5、联系方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周一至周五9:30—16:00)。

  (二)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2、比赛将实行网络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于7月1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网络报名表下载、打印,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分别邮寄至排球分会和承办单位;另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全队合影照片于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排球分会。

  八、报到须知

  1、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电子学籍卡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健康体检证明(证明本人体质可参加排球项目比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2、每队可报1名随队裁判,随队裁判必须为国家级以上级别(含国家级)。

  九、资格审查和办法 

  为了端正赛风赛纪,本届比赛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员违纪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运动员、运动队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予处罚。处罚分为:取消全部成绩和名次;对该校领队和教练通报批评;停止该队教练员三年参赛资格;扣留保证金等。

  资格审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赛前自查阶段:自交报名表日起至赛区报到止,为本校自查和大区域负责人互查阶段。

  (二)赛中审查阶段:自报到日起至小组循环赛结束日止,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赛队、运动员进行全面审查阶段,也是举报和受理阶段。

  (三)赛后审查阶段:比赛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对参赛队运动员的审查权。

  凡对参赛队、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举报单位,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经领队、教练员签名的文字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退还申诉费。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比赛分为小组赛、八分之一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决赛。

  1、小组赛根据本届参赛队数和上一年比赛成绩分为多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2、小组循环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小组循环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1)胜场2:0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2:1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与之有关系各队的积分。积分高的队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队伍排名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 取胜场次多者排名靠前;

  2) 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列前;

  3) 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列前。若两队Z值相等时,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按照上述决定名次的顺序决定。

  (3)交叉赛和决赛阶段的比赛,根据队数多少、场地和时间等因素,决定比赛赛制。

  (四)比赛网高:男子组2.43米;女子组2.24米 

  十一 、比赛服装、用球

  (一)凡参加比赛的运动队需自备深、浅两种颜色比赛服各一套,比赛服号码为1—18号。 

  (二)比赛用球:mikasa310牌排球。

  十二、联系方式

  (一)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3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陆进财  (010)65220959  13693305052

  骆小铁   13901302548 

  邮箱:luo288@126.com 

  网址:www.csva.net.cn

  (二)联赛承办单位:山东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

  邮编:261108

  联系人:刘成涛

  联系电话:13606368122

  邮箱:wftxjsc@163.com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 

  (一)仲裁和裁判长由分会统一选派。

  (二)仲裁和裁判长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三)仲裁委员会在赛前、赛中、赛后,将核对查验运动员注册证,并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奖项前十二名运动队,前三名发奖杯,1—12名发证书。

  (二)评选精神文明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并颁发证书。

  十五、经费

  (一)参赛费:各单位报名时需交纳参赛费每队2000元。

  (二)各参赛队在规定15人名额内,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180元。不足部分由赛会补贴,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200元。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纳保证金3000元,在比赛过程中如无违规、违纪行为比赛后将全额退还。

  (四)仲裁委员、裁判长等的食宿费、差旅费均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六、其他

  (一)各类参赛人员差旅费自行解决。

  (二)参赛队如需接送站,至少提前两天向大会报告车次、航班、接送站日期及时间。承办单位负责接送站,费用自理。

  (三)保险:各会员校必须为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成员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会员校未交纳会费的,应在赛前交纳会费。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十八、未尽事宜,见补充通知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