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大众排球精英联盟赛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2016-04-06 中国排协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区赛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各分区赛赛区的竞赛规程为准。各分区赛赛区自行制定竞赛规程,经中国排球协会审核统一公布。
(二)总决赛时间:
2016年10月,具体以总决赛赛区的竞赛规程为准。总决赛竞赛规程经中国排球协会审核统一公布。
二、竞赛地点:
(一)分区赛地点:
天津赛区、浙江赛区、广东赛区、四川赛区四个分赛区。
(二)总决赛赛区地点:
天津赛区。
三、竞赛参赛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育协会、各社会排球组织和俱乐部均可报名(队)参加。
(二)分区赛可由地方体育局、排球协会或赛事承办公司具体承办,承办单位需与中国排球协会签订承办协议。
四、竞赛办法:
竞赛分为分区赛和总决赛二个阶段。
(一)分区赛:
分为四个赛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含体育总会、排球协会、群体处、社体中心等),各行业体协、解放军分别选派队伍,在统一划分的赛区参加分区赛。
1、天津赛区
天津、北京、河北、山东、山西、辽宁、黑龙江、宁夏、甘肃、解放军等参加该赛区比赛。
2、浙江赛区:
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河南、陕西、内蒙古等参加该赛区比赛。
3、广东赛区:
广东、广西、福建、湖北、湖南、江西、深圳等参加该赛区比赛。
4、四川赛区:
四川、云南、海南、重庆、贵州、新疆、青海等参加该赛区比赛。
若出现报名队数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二)总决赛
1、总决赛于10月在天津市进行。
2、每个分区赛前4名的队伍进入总决赛,共16支球队。
3、总决赛分小组单循环赛和交叉决赛二个阶段。小组单循环采用贝格尔编排。
4、参加总决赛的16支队伍分为A、B两组,每组8支球队,进行组内单循环比赛。
单循环赛2:0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2:1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先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同,刚采用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名次。
5、分组
A组:天津赛区1、4名,浙江赛区2、3名,广东赛区2、3名,四川赛区1、4名共8支队伍。
B组:天津赛区2、3名,浙江赛区1、4名,广东赛区1、4名,四川赛区2、3名共8支队伍。
6、A、B两组1-4名的队进入前8名的交叉决赛,A1-B4,A2-B3,
A3-B2,A4-B1。
7、A、B两组5-8名的队进入9-16名的交叉决赛,A5-B8,A6-B7,
A7-B6,A8-B5。
五、参赛资格
(一)球队资格
(1)球队名称允许使用中文、阿拉伯数字和英文三种格式,具体为不超过八个中文字,或两个英文单词。如:XX(省或市)瑞格教育南楼排球队、隆冠汇丰V6排球队、Top Teens排球队。队名需经过组委会审核方可使用。
(2)每支球队允许报名1名领队、2名教练员、20名运动员,分区赛和总决赛可增补、替换报名注册运动员,运动员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
(3)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每队必须有六人以上参加过分区赛。
(二)参赛资格
(1)比赛不分设性别组,男、女混合报名参加比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分区赛和总决赛阶段不得转队参赛。
(3) 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以及在中国排协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与比赛。教练员报名不受限制。
(4)限制球员。
每支球队允许注册2名“限制球员”,但比赛只允许1名“限制球员”在场上,可交替上场。
“限制球员”的界定:从体工队、职业俱乐部正式退役满5年以上的男运动员。
六、竞赛规则与特殊规则
(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6》。
(二)特殊规则
1、上场比赛的6名队员男女混合,场上至少保持1名女队员或1名男运动员。
2、比赛换人次数不受限制。
3、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第一、第二局采用25分制,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第三局(决胜局)采用15分制;每局比赛领先2分为获胜。
4、比赛网高2.30米。
(三)比赛器材
使用标准的比赛器材和专业运动地板。
(四)比赛服装
运动员至少备有一套统一式样和颜色的比赛服和比赛袜;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不符合者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排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