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61°全国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5-08-14 中国排协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男排
2015年9月8-14日在河南省漯河市举行。
(二)女排
2015年9月17-23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一)男排(共14支队)
上海、山东、北京、江苏、四川、八一、河南、福建、浙江、辽宁、广东、河北、天津、湖北。
(二)女排(共13支队)
八一、江苏、浙江、北京、福建、天津、辽宁、河南、山东、四川、广东、云南、河北。
三、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最多2名助理教练员、1名医生和18名运动员。
各队打印填写报名表(B1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医务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和赛区,报名表原件寄交组委会,电子版发至赛区。各队须将穿着361°锦标赛装备的全队集体照片及球队成员的2寸照片各一张发至组委会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男排2015年8月24日,女排2015年9月2日。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四、 参赛资格
(一)报名参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领队和教练员不得兼运动员,领队人员须具备赛风赛纪责任人和参赛单位主管部门认可的任职资质。
(二)参加比赛运动员资格的最后确认,须在比赛开始的24小时前,从第一次报名的18名运动员中最后确认12名运动员为参赛运动员,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各队须填写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制定的参赛确认名单表(B2表)在赛前资格审查时进行确认。
(三)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四)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
(五)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具有处理紧急内、外伤病的知识和能力。
五、 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
参赛队按照在361°中国排球联赛(2014-2015)成绩排名蛇形编排分为四组,进行组内单循环赛。
分组:
天数:3天
轮次:3轮
场次:男排18场,女排15场
(二)第二阶段
1. 男排
1)获得A组和D组前2名的队分为E组,获得B组和C组前2名的队分为F组。E、F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一阶段比赛过的队伍不再比赛,其相互之间第一阶段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分组:
E组:A1、D1、A2、D2
F组:B1、C1、B2、C2
天数:2天
轮次:2轮
场次:2组×2轮×2场/组=8场
2)获得第一阶段小组第3名和第4名的队进行一轮交叉赛:
A3-D4、B3-C4
A3D4胜-C3、B3C4胜-D3
天数:2天
轮次:2轮
场次:4场
3)9-14名决赛
13、14名决赛:A3D4负-B3C4负
11、12名决赛:(A3D4胜-C3)负-(B3C4胜-D3)负
9、10名决赛:(A3D4胜-C3)胜-(B3C4胜-D3)胜
2. 女排
1)获得A组和D组前2名的队分为E组,获得B组和C组前2名的队分为F组。E、F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一阶段比赛过的队伍不再比赛,其相互之间第一阶段比赛成绩带入第二阶段。
分组:
E组:A1、D1、A2、D2
F组:B1、C1、B2、C2
天数:2天
轮次:2轮
场次:2组×2轮×2场/组=8场
2)获得第一阶段小组第3名和第4名的队进行一轮交叉赛:
A3-D4、B3-C3
A3D4胜-D3
天数:2天
轮次:2轮
场次:3场
3)9-13名决赛
13名:A3D4负
11、12名决赛:(A3D4胜-D3)负-(B3-C3)负
9、10名决赛:(A3D4胜-D3)胜-(B3-C3)胜
(三)半决赛
对阵:E1-F2、E2-F1;E3-F4、E4-F3
天数:1天
轮次:1轮
场次:1轮×4场=4场
(四)决赛
7、8名决赛:E3F4负-E4F3负
5、6名决赛:E3F4胜-E4F3胜
3、4名决赛:E1F2负-E2F1负
冠亚军决赛:E1F2胜-E2F1胜
天数:1天
轮次:1轮
场次:1轮×4场=4场
六、成绩排名办法
单循环比赛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胜场 -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二)比赛积分 - 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3:0或3:1胜 积3分
3:2胜 积2分
2:3负 积1分
1:3或0:3负 积0分
1. 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 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 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 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七、规则、比赛球、服装:
(一)竞赛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编译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6》。
(二)比赛用球:MIKASA MVA200。
(三)比赛服装:统一穿着361°运动装备。
八、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
(二) 获得总成绩前十二名的运动队颁发成绩证书。
(三)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赛队的评选比例为5:1;运动员的评选比例为10:1;裁判员的评选比例为15:1。
九、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 裁判员
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裁判员和辅助裁判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十一、通讯联络
(一)361°全国排球锦标赛组委会
联系人:刘 漪
电话:010-87183524
传真:010-87183094
接收照片邮箱:wei_0425@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排球中心
邮编:100763
(二)江苏省太仓市体育局
联系人:侯建新
电话:0512-53528737、18962628665
传真:0512-53528737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邮编:215400
(三)河南漯河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武会娟
电话:0395-2933566、13569690068
传真:0395-2933566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长江路西段
邮编:462000
十二、未尽事宜详见赛区下发的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