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超级杯”全国气排球联赛竞赛总规程
2015-07-21 中国排协
一、竞赛时间:
(一)大众海选赛时间:2015年1月至8月5日前完成。
(二)分区赛时间:
2015年9月由各分区赛赛区自行决定具体时间(以各分区赛赛区的竞赛规程为准);
(三)总决赛时间:
2015年11月(以总决赛赛区的竞赛规程为准)。
二、竞赛地点:
(一)大众(海选)赛地点: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举办地点。
(二)分区赛地点:
山东(潍坊)赛区、浙江(东阳)赛区、湖南(长沙)赛区、老年组赛区、大学生组赛区。
(三)总决赛赛区地点:
福建(福州)赛区。
三、其他年龄组:其他年龄组(60岁以上年龄组;大学生组)有关赛事各项事宜的规程,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专项委员会;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排球分会下发的竞赛规程为准。
四、竞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解放军,行业体育协
会,香港、澳门(轻)排球协会代表队;
60岁以上年龄组各代表队;
23岁以下年龄组(大学生组)各代表队。
五、竞赛办法:
竞赛分为大众海选赛、分区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
(一)大众(海选)赛:
1、各参赛单位自行举办;
2、时间:按上述规定完成时间段内组织竞赛活动;
3、代表队产生:通过比赛并按名次,选出代表各自单位的分区赛参赛队。
4、大众(海选)赛竞赛规程、竞赛办法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
(二)分区赛
分区赛分为五个赛区
山东、浙江、湖南赛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含体育总会、排球协会、气排球协会、群体处、社体中心),各行业体协,解放军,香港、澳门分别选派男、女各组别3支球队,在统一划分的赛区参加分区赛。
1、山东(潍坊)赛区: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解放军、火车头体协等参加该赛区比赛(若出现报名队数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2、浙江(东阳)赛区:
浙江、福建、上海、江苏、江西、安徽、河南、澳门、电力体协、煤矿体协等参加该赛区比赛(若出现报名队数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3、湖南(长沙)赛区:
湖南、湖北、广西、广东、云南、重庆、四川、新疆、香港、通信体协、航空体协等参加该赛区比赛(若出现报名队数不足,可由承办单位增补)。
老年组(60岁以上含60周岁者)赛区: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专项委员会自行确定赛区。
大学生组(各高校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赛区: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排球分会自行确定赛区。
各分区赛赛区根据报名队数及各自赛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竞赛规程,经中国排球协会审核统一公布下发。
(三)总决赛
山东、浙江、湖南三个分区赛各组的前6名的队和总决赛(东道主)承办单位增补的2支队,每组共20支队伍,4个组别共80支队伍参加总决赛。
老年组赛区男、女组前6名的队,共计12支队伍参加。
大学生组赛区男、女组前6名的队,共计12支队伍参加。
总决赛竞赛规程,由中国排球协会另行公布下发。
(四)竞赛组别:
男子组:
老 年 组,(60岁以上含60周岁者)。
45—59岁组,(1956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出生者)。
24—44岁组,(1971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大学生组,(各高校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女子组:
老 年 组,(60岁以上含60周岁者)。
45—59岁组,(1956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出生者)。
24—44岁组,(1971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大学生组,(各高校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五)总决赛的比赛分小组单循环和交叉赛二个阶段进行,单循环采用贝格尔编排。
(六)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 / 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 /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六、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部分裁判员由中国排球协会统一指派,不足由各赛区补充选派。
七、参赛队伍和资格:
(一)队伍组成:
1、45—59岁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2、24—44岁组,每队可报运动员8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3、老年组,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4、大学生组,每队可报运动员8人,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可兼领队或教练员。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代表单位及本行业、本系统的人员。
(三)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各参赛单位须为本队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保险。如在本次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或其他意外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规则
(一)竞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2013年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全国气排球联赛特殊规则
1、比赛人数:老年组比赛为5人制;
45—59岁组比赛为5人制;
24—44岁组比赛为4人制;
大学生组比赛为4人制。
2、比赛用球:
(1)按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大众排球竞赛器材管理办法执行,全国气排球联赛比赛用球将采用统一招标予以确认使用。
(2)比赛用球标准:重量120克(含120克但不得低于120克)——140克(含140克但不得高于140克);周长72—78厘米;气压0.15—0.18公斤/平方厘米。
(3)比赛场地:比赛场地6.10m×13.40m。在端线后1米处设一条与端线平行的跳发球限制线。
(4)比赛中的触网:比赛中触网即犯规。
(5)过中线: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即犯规。
(6)过网拦网:在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拦网。
(7)跳发球:允许跳发球。但男子(24—44)岁组的跳发球,必须在端线后一米处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踏及此限制线即为犯规。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排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