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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青少年U17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9-07-24 中国排协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男排:2019年8月20-26日山东省潍坊市举行。

  女排:2019年8月20-26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参加2019年全国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训练营活动的队伍优先报名,符合年龄的青少年运动员均可参加。将根据赛区接待能力确定参赛队伍数量。

  报名队伍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选定:

  (一)每个报名的省市确保有一支队伍参赛,在排球中心注册的省市专业队优先;

  (二)省市体校队优先;

  (三)参加过去年该项比赛的队伍按成绩顺序排列,成绩好的优先;

  (四)按报名顺序排列,报名早的优先。

  此排序队列中前20名的队伍按照在编人员接待标准参赛,其他队伍根据赛区接待能力给予安排。如赛区接待能力不足,赛事组委会将电话告知不能参赛的队伍。排序队列中20名之外且可参赛队伍全部人员按照超编人员接待标准参赛,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240元食宿费。

  三、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2名、医生1名,运动员12名。领队是队伍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

  (二)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所有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

  3.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赛区管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审核健康证明、保险证明。不能提供健康证明、保险证明的参赛者,必须由其所代表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

  4.随队医生应持有专业医疗合法证件。具有处理紧急伤病的专业医治能力。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表:中国排球协会B1运动员、官员报名表和临时注册表加盖单位及医务公章,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nvolleyball2016@126.com,报名表原件带至赛区,上交赛事管理委员会。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5日。

  (二)赛前资格审查和技术会议时,将确认各队参赛名单,队伍依规提交中国排球协会B2表确认名单,明确队长和自由防守队员在内的12名运动员,B2表必须在B1报名表的18名运动员内。

  (三)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资格审查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尚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明,并将户口证明原件带到赛区。

  五、竞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和技术评定。各队均取前10名计算本队身体素质测验成绩和技术评定成绩。本次比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30米跑(站立式起跑)、助跑摸高、半米字移动、实心球双手正面掷远(2kg)、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技术评定项目:传球、发球、垫球。评分标准和测试方法依据《中国青少年排球教学训练大纲》进行。

  (二)参赛队数量在14支及以上时的竞赛办法:

  1. 第一阶段

  参赛队按上届冠军赛成绩排名顺序蛇形编排分为四组(A、B、C、D组),进行组内单循环赛。天数:1天半,轮次:3轮,场次:4组×3轮×2场/组=24场。

  2. 第二阶段

  1)获得A组和D组前2名的队分为E组,获得B组和C组前2名的队分为F组。各组带第一阶段成绩进行单循环比赛。

  分组:

  E组:A1、D1、A2、D2

  F组:B1、C1、B2、C2

  天数:1天

  轮次:2轮

  场次:2组×2轮×2场/组=8场

  2)获得第一阶段小组第3名、第4名和第5名的队编为G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定9名以后的比赛成绩。

  天数:根据实际情况

  轮次:根据实际情况

  场次:根据实际情况

  3. 半决赛

  对阵:E1-F2、E2-F1;E3-F4、E4-F3

  天数:半天

  轮次:1轮

  场次:1轮×4场=4场

  4. 决赛

  7、8名决赛:E3F4负-E4F3负

  5、6名决赛:E3F4胜-E4F3胜

  3、4名决赛:E1F2负-E2F1负

  冠亚军决赛:E1F2胜-E2F1胜

  天数:半天

  轮次:1轮

  场次:1轮×4场=4场

  (三)当参赛队数量少于14支时的竞赛办法:

  1. 小组赛

  参赛队按上届冠军赛成绩排名顺序蛇形编排分为A、B两组。两组分别进行组内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每天进行2轮比赛。小组赛各组比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2. 四分之一决赛

  1)获得小组赛1-4名的队参加四分之一决赛。A1-B4、A4-B1;A2、A3和B2、B3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队。

  3. 半决赛

  1)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胜队参加1-4名半决赛。A1B4胜队-A3B2(或A3B3)胜队;A2B3(或A2B2)胜队-A4B1胜队。

  2)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参加5-8名半决赛。A1B4负队-A3B2(或A3B3)负队;A2B3(或A2B2)负队-A4B1负队。

  4. 决赛

  1)获得半决赛1-4名的胜队进行冠亚军决赛。获得半决赛1-4名的负队进行决赛,决出3、4名。

  2)获得半决赛5-8名的胜队进行决赛,决出5-6名。获得半决赛5-8名的负队进行决赛,决出7、8名。

  3)获得A、B组小组赛5-7名的球队进行单循环赛,比赛过的队之间不再比赛,小组赛的成绩带入循环赛,决出9名以后的比赛成绩。

  (四)单循环比赛决定名次计算办法

  1. 胜场 -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 积分 - 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比赛结果为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2.1 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2 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3 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2.4 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五)总名次排名办法:

  比赛得分=(参加比赛的队数-比赛名次)×5

  身体素质测验得分=(参加测验的队数-测验名次)×2.5

  技术评定测验得分=(参加测验的队数-测验名次)×2.5将以上三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按总分多少决定总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高者列前。

  六、规则、比赛球和装备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17-2020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MIKASA MVA200。

  (三)比赛队统一着装,队员装备符合《2017-2020排球竞赛规则》规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成绩排名前三的队颁发奖牌。

  (二)获得成绩排名前十二名的队颁发比赛成绩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包括管理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并网上公示。

  赛区辅助裁判人员由省市裁判委员会主管部门选派,人员名单于赛前上报体育总局排球中心申报备案。

  九、其它事项

  (一)具体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缴纳150元食宿费,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240元食宿费。

  (二)运动队在赛前2日报到,赛后1天离会,先到和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三)官员5人和运动员12人(计17人)以外人员,属于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附: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邮箱:chnvolleyball2016@126.com

  竞赛联系人:刘漪 吴岩

  电话:010-87183524 67162388

  注册联系人:刘漪 董巍

  电话:010-87183524

  2、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见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