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竞赛规程
2018-09-14 中国排协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排球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13日报到,10月20日离会)
(二)地点: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42号)
三、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参赛年龄: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2017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排球比赛男女排各前八名获得参赛资格。
(三)2018年第十五届全国中学生排球联赛(高中组)男女排各前四名获得参赛资格。
(四)如上述第(二)、(三)项赛事有队伍相重合,则第(三)项赛事队伍递补,补齐前四名。
(五)第13-16名产生办法:
首先从第十五届全国中学生排球联赛(高中组)男女排比赛名次队伍递补一支队伍,再从2017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排球竞赛男女排比赛名次队伍递补一支队伍。以此类推。直至补齐男女排各16支参赛队伍。
(六)为扩大参赛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伍男、女排分别不得超过2支。如超过2支,则2017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排球竞赛队伍名次靠前的同省市队伍获得资格,名次靠后的则失去参赛资格。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采用分组循环、交叉赛、决赛。
1、小组赛
(1)根据2017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排球竞赛成绩和2018年全国中学生排球联赛(高中组)成绩分为四个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
(2)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2、交叉赛
获得小组赛前二名的队伍参加四分之一交叉赛(A1-D2、C1-B2;D1-A2、B1-C2),决出1-8名;获得小组三、四名的队进行交叉赛(同上),决出9-16名。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采用五局三胜制
2、单循环比赛决定名次计算办法
(1)胜场 -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积分 - 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比赛结果为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队伍排球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五、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参赛学校公章)由省体育局传真至漳州体育基地:0596-2025322,并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邮箱:luo288@126.com。
2、参赛单位于2018年10月13日自行到漳州体育训练基地报到。接站、送站、预定返程票需缴纳相关费用,如各队需要,可提前与漳州体育训练基地联系,组委会将提供费用标准,提早安排。
3、队伍构成:1名领队,2名教练员(或1名教练员和1名队医),14名运动员。
(二)报到要求
1、各参加单位必须为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学籍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加活动。
六、活动经费
1、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
2、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10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60元。
七、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联系人:刘漪
电话: 010-87183524
(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联系人:骆小铁
电话:13901302548
邮 箱:luo288@126.com
(三)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游永珠
电话:13606994859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8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排球竞赛最终参加队伍》
中国排球协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