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排球协会 >  通知公告 >  2015年361°全国女子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2015年361°全国女子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2015-04-28 中国排协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6月27日至7月5日在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361°中国女子排球联赛(2014-2015)前十二名的参赛队(八一、上海、江苏、浙江、北京、福建、天津、辽宁、河南、山东、四川和广东女排)。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报名人数: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主教练、最多2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和18名运动员(含赛季临时转会运动员)。领队作为运动队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教练员不得兼任领队。

  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报名表(B1表)上加盖医务部门公章。各队打印填写B1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医务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和赛区,报名表原件寄交组委会,电子版发至赛区邮箱。各队须将穿着361°冠军赛装备的全队集体照片及球队成员的2寸照片各一张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0日。

  2. 参赛资格

  (1)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领队和教练员不得兼运动员。

  (2)国家队在训队员回原单位参加全国排球冠军赛不受参赛名额限制。

  (3)允许进行赛季临时转会,转会名额不做限制。转会手续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完毕。

  (4)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

  (5)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具有处理紧急内、外伤病的知识和能力。

  (二)报到

  参赛队赛前两天报到,赛后一天离会。报到地址和联系人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四、赛制

  (一)竞赛办法

  1. 小组赛

  参赛队按照在361°中国排球联赛(2014-2015)取得的名次蛇形排列分为两组,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组内单循环赛。

  A组 B组

  八一 上海

  浙江 江苏

  北京 福建

  辽宁 天津

  河南 山东

  广东 四川

  比赛天数:5天

  轮次:5轮

  场次:30场

  2. 四分之一决赛

  获得小组赛1-4名的队参加四分之一决赛。A1-B4、A4-B1;A2、A3和B2、B3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比赛对手。

  3. 半决赛

  (1)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胜队参加1-4名半决赛。A1B4胜队-A3B2(或A3B3)胜队,A2B3(或A2B2)胜队-A4B1胜队。

  (2)获得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参加5-8名半决赛。A1B4负队-A3B2(或A3B3)负队,A2B3(或A2B2)负队-A4B1负队。

  (3)获得小组赛5、6名的队不再比赛。

  4. 决赛

  (1)获得半决赛1-4名的胜队进行决赛,决出冠亚军。获得半决赛1-4名的负队进行决赛,决出3、4名。

  (2)获得半决赛5-8名的胜队进行决赛,决出5、6名。获得半决赛5-8名的负队进行决赛,决出7、8名。

  (二)决定名次计算办法

  1. 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2. 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 1)胜场;2)C值;3)Z值。

  3. 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条决定名次办法 1)、2)、3)决定。

  (三)奖金设置

  1. 参赛队均可获得基本奖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2. 设立名次奖金:第一、二名捌万元,第三、四名陆万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各肆万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各贰万伍仟元。

  五、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6》。

  六、比赛服装和比赛用球

  (一)比赛服装:统一穿着361°运动装备。

  (二)比赛用球:MIKASA-MVA200。

  七、管理委员会

  全国排球冠军赛设管理委员会,负责代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对比赛行使监督权和指导权,管委会的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监督与管理,其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八、裁判员

  参加全国排球冠军赛的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人员由各赛区选派,报排球中心审核备案。

  九、处罚

  全国排球冠军赛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赛区承办协议》执行。

  十、通讯联络

  (一)排球中心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3524

  传真:010-87183094

  接收照片邮箱:wei_0425@126.com

  (二)福建南平武夷山赛区

  联系人:肖建华

  电话:13859345157

  传真:0599-8824500

  接收报名表邮箱:lqzxxjh@126.com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