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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61°全国男子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2015-04-28 中国排协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6月17日至7月5日在江苏省举行。

  二、参加单位

  361°中国男子排球联赛(2014-2015)前十二名的参赛队(上海、山东、北京、江苏、四川、八一、河南、福建、浙江、辽宁、广东和河北男排)。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报名人数: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主教练、最多2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和18名运动员(含赛季临时转会运动员)。领队作为运动队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教练员不得兼任领队。

  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报名表(B1表)上加盖医务部门公章。各队打印填写B1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医务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和赛区,报名表原件寄交组委会,电子版发至赛区邮箱。各队须将穿着361°冠军赛装备的全队集体照片及球队成员的2寸照片各一张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29日。

  2. 参赛资格

  (1)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领队和教练员不得兼运动员。

  (2)国家队在训队员回原单位参加全国排球冠军赛不受参赛名额限制。

  (3)允许进行赛季临时转会,转会名额不做限制。转会手续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完毕。

  (4)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

  (5)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具有处理紧急内、外伤病的知识和能力。

  (二)报到

  参赛队赛前两天报到,赛后一天离会。报到地址和联系人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四、赛制

  (一)竞赛办法

  比赛分为分站赛和总决赛,共五站,75场比赛。分站赛根据361°中国男子排球联赛(2014-2015)成绩编排分组,东道主序号为1,其余参赛队伍按联赛排名顺序依次编排序号为2-12。

  1. 分站赛(共两周,2015年6月17-28日):

  第一站(第一周星期三-星期日,6月17-21日,江苏江阴):1,3,5,7,9,11;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第二站(第一周星期三-星期日,6月17-21日,江苏大丰):2,4,6,8,10,12;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第三站(第二周星期三-星期日,6月24-28日,江苏淮安):第一站成绩最好的两支运动队加东道主江苏男排和第二站成绩排名后三的队;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第四站(第二周星期三-星期日,6月24-28日,江苏宿豫):第一站除东道主江苏男排外成绩排名后三的队和第二站成绩排名前三的队;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2. 总决赛(共一周,2015年7月1-5日):

  总决赛(第三周星期三-星期日,7月1-5日,江苏南通):分站赛总成绩最好的五支运动队加东道主江苏男排参加总决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最终决出本届冠军赛第一至六名的排名。获得分站赛比赛7-12名的队不再参加第三周的总决赛比赛,其成绩为并列第七名。

  (二)成绩计分办法

  1. 计分办法: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若上述总场次积分相等,决定名次顺序为: 1)胜场;2)C值;3)Z值。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条决定名次办法 1)、2)、3)决定。

  2. 分站赛总成绩计分办法:每站第一名积4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2分,第四名积1分。若分站赛累计积分相等,则计算分站赛中全部单循环赛的总场次积分;若积分相等,决定名次顺序为: 1)胜场;2)C值;3)Z值。当两队Z值相等时,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条决定名次办法 1)、2)、3)决定。

  (三)奖金设置

  1. 参赛队均可获得基本奖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2. 各站(含总决赛)设立名次奖金:第一名贰万元,第二名壹万伍仟元,第三名至第六名各壹万元。

  五、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6》。

  六、比赛服装和比赛用球

  (一)比赛服装:统一穿着361°运动装备。

  (二)比赛用球:MIKASA-MVA200。

  七、管理委员会

  全国排球冠军赛设管理委员会,负责代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对比赛行使监督权和指导权,管委会的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监督与管理,其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八、裁判员

  参加全国排球冠军赛的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人员由各赛区选派,报排球中心审核备案。

  九、处罚

  全国排球冠军赛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赛区承办协议》执行。

  十、通讯联络

  (一)排球中心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3524

  传真:010-87183094

  接收照片邮箱:wei_0425@126.com

  (二)江苏赛区

  联系人:王亮

  电话:13585177828

  传真:025-51889580

  接收报名表邮箱:jiangsu_sports@126.com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