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青年运动会排球项目资格赛竞赛规程
2015-03-16 中国排协
一、竞赛项目
男子17岁以下年龄组(简称17男排)、女子17岁以下年龄组(简称17女排)、男子19岁以下年龄组(简称19男排)、女子19岁以下年龄组(简称19女排),共4个小项。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17男排:4月19-24日 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二)17女排:4月9-14日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三)19男排:4月17-23日 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
(四)19女排:4月9-16日 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三、参赛单位
(一)17男排:大连、南京、杭州、潍坊、洛阳、海口、北京海淀区、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2个。
(二)17女排:包头、大连、哈尔滨、南京、青岛、洛阳、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1个。
(三)19男排:石家庄、沈阳、南京、温州、青岛、洛阳、汕头、德阳、北京海淀区、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4个。
(四)19女排:石家庄、包头、大连、南京、温州、济南、洛阳、汕头、德阳、昆明、银川、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16个。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三)运动员年龄:
17男排、17女排: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男排、19女排: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队伍官员:每队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2名、医生1名。(领队作为队伍赛风赛纪责任人之一,如无故不参加赛前技术会议,运动队将会受到处罚,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每队12名。第一次报名时每队允许最多报运动员18人。
(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仲裁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审核健康证明和保险证明。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和保险证明的参赛者,必须由其所代表单位出具责任担保书。
(四)随队医生应持有专业医疗合法证件。具有处理紧急伤病的专业医治能力。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
东道主福州队不参加资格赛,直接参加决赛。所有参赛队按本规程第三条“参赛单位”中的排序(即行政区划顺序)取得序号,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单循环比赛,每天两轮比赛,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第一、第二局采用25分制,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第三局采用15分制,每局比赛领先2分为获胜。
(二)计分排名办法
1.计分方式: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2.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
1)胜场
2)A(胜局总数)
—————— =C(值)
B(负局总数)
3)X(胜分总数)
—————— =Z(值)
Y(负分总数)
3.当两队Z值仍相等时,两队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条决定名次办法 1)、2)、3)决定。
七、录取名次
资格赛成绩排名第一至十一名的队伍获得决赛资格。
八、竞赛规则、比赛用球和比赛服装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6》。
(二)比赛用球:MIKASA MVA 310。
(三)比赛器材:使用中国排球协会批准的比赛器材和专业运动地板。
(四)比赛服装:运动员至少备有三套不同颜色的统一式样和颜色的比赛服和比赛袜;比赛服装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服装颜色需在报名表中注明;队伍官员比赛时必须按规则要求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活动。不符合者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五)参赛队官员和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运动套服)参加比赛期间由组委会安排的各类集体活动。
九、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参赛单位在中国排球网(www.volleychina.org)下载“B1运动员、官员报名表”打印填写并加盖单位及医务公章,最多填报18名运动员。原件和电子版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排球中心竞赛部,传真件和电子版报送承办单位。报名截止日期为女排2015年3月20日,男排2015年3月27日。
(二)确认名单:参赛队在赛前资格审查时,填写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B2表”(参赛确认名单),呈交仲裁委员会。“B2表”填报队员人数为12名,且确认名单必须在“B1表”人员之列,由赛区仲裁委员会确认参赛资格。
对于确认名单不足10名运动员的参赛队,组委会将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队必须在“B2表”标注队长C和自由人L。如果队伍没设自由人,可不标注自由人L。
(四)运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尚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明,并将户口证明原件带到赛区。
十、仲裁委员会
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排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仲裁委员赛前2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
十一、裁判员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各赛区按要求选派。
(二)赛前2天报到,学习、统一认识、统一尺度;赛后1天离会。
十二、联系方式
排球中心
联系人:刘漪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10-87183524
电子邮箱:liuyi_vb@126.com
秦皇岛基地
联系人:郝亚心
电话:0335-8580840
传真:0335-8580841
电子邮箱:156873536@qq.com
漳州基地
联系人:游永珠
电话:0596-2056700
传真:0596-2025322
电子邮箱:zzjdyyz@163.com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