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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一届青运会排球项目资格赛竞赛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01-29 中国排协

  各参赛单位:

  根据《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排球项目将有十二支队伍获得决赛资格,东道主福州队直接进入决赛。目前参赛单位报名已经结束,按相关规定将举办资格赛,确定参加决赛除东道主外的十一支队伍资格。

  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竞赛原则,现就资格赛拟采用的竞赛办法征求各参赛单位的意见。

  一、比赛组别及参赛单位(香港、澳门待定)

  (一)19岁以下男排:石家庄、沈阳、南京、温州、福州、青岛、洛阳、汕头、德阳、北京海淀区、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共13个。

  (二)19岁以下女排:石家庄、包头、大连、南京、温州、福州、济南、洛阳、汕头、德阳、昆明、银川、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共15个

  (三)17岁以下男排:大连、南京、杭州、福州、潍坊、洛阳、海口、北京海淀区、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共11个。

  (四)17岁以下女排:包头、大连、哈尔滨、南京、福州、青岛、洛阳、北京顺义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静安区,共10个。

  二、竞赛办法(草案)

  (一)方案一

  采用单循环比赛模式:东道主福州队不参加资格赛,直接参加决赛。其他所有报名参赛队进行循环比赛,每天两轮比赛,每场比赛结果实行三局两胜制。第一、第二局采用25分制,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第三局采用15分制,每局比赛领先2分为获胜。循环赛成绩排名第一至十一名的队伍获得决赛资格。

  (二)方案二

  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模式:所有参赛队(含东道主福州队)随机抽签分为两组,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福州队不参加资格赛,直接参加决赛。每天一轮比赛,每场比赛结果执行五局三胜制规则。分组循环赛获得小组前六名和小组前五名(福州队所在组)的队伍获得决赛资格。

  三、反馈意见要求

  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5日前以传真形式反馈意见。

  传真号码:010-87183094

  附件:反馈意见表

排球中心

2015年1月29日